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的通知》(内科创发〔2022〕 13 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团评分,已完成2022年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建设评审工作。现对拟资助建设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馈。书面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质疑内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科创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6936250,受理邮箱:zzqkczx@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建设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