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盟市科协、教育局(教委),各有关高校、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英才计划”工作模式广泛开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学研究潜质的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自治区科协、教育厅于2023年2月24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活动地点
呼和浩特市喜来登大酒店一楼会议厅(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5号)。
三、参会人员
(一)内蒙古科协、教育厅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二)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盟市科协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同志各1人;
(三)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盟市教育局(教委)负责同志各1人;
(四)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有关负责同志1人、各学科导师;
(五)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中学有关负责同志1人;
(六)“英才计划”实施高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人、各学科导师;
(七)“英才计划”实施中学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学科辅导教师、2022年全体学员、2023年全体学员。
四、活动内容
(一)领导致辞。
1.内蒙古教育厅领导致辞;
2.内蒙古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荣昌平讲话。
(二)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高校代表发言。
(三)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中学代表发言。
(四)试点单位参会领导共同启动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五)颁发聘书:
1.颁发“英才计划”新聘导师聘书;
2.为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和中学授牌;
3.颁发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导师聘书。
(六)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院校合作处处长季士治做专题培训讲座;
(七)“英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师生见面会。
1.颁发“英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22届优秀学员证书;
2.“英才计划”导师代表致辞。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邮箱(zzqkczx@126.com);
2.活动报到时间为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喜来登大酒店。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单位承担,活动不安排接送站(机)。
联 系 人:陈静、曹鹏飞
联系电话:0471-6964523
电子邮箱:zzqkczx@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培训会回执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