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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2024-03-19 00:00    点击量:497

各盟市科协:

  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网络评审工作已顺利结束,大赛决赛定于2024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4月1日(3月30日报到,4月1日12:00前疏散),日程见附件1。

  赛场和驻地:呼和浩特市万浩大酒店(呼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万通路交汇处南200米,联系电话0471-3257888)

  二、大赛内容

  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决赛入围选手参加评审。决赛评审包括科技作品与研究成果考察、创新素养与综合素质考察两个环节。

  所有参赛选手均需参加科技作品与研究成果考察环节,介绍作品和成果的选题、研究制作过程,展示研究过程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有实物作品的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赛场提供电脑和LED显示屏,选手可通过PPT或视频辅助展示。

  中学生参赛选手参加创新素养与综合素质考察环节,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展示观察能力、逻辑思维和团队协作等科学素质。

  三、盟市代表队组成和报名

  各盟市科协均需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决赛,代表队由领队和参赛选手组成。代表队领队由盟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各盟市入围创新大赛决赛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名单见附件2)。根据大赛规则要求,入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决赛评审(集体项目需所有作者参加),未到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成绩,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请各盟市科协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本地代表队名单提交自治区科协科创中心(见附件3)。各代表队领队于3月30日携带报名表,到驻地报到处核对报到信息,完成集体报到注册。

  四、有关要求

  1.各代表队领队承担本代表队组织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队参赛选手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往返及参赛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各代表队要遵守大赛各项安全规定,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决赛及相关活动。

  2.各盟市代表队领队将担任大赛决赛观察员,现场观摩决赛问辩评审工作。

  3.参赛作品展示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赛场禁止使用明火、高浓度酸碱等危险品。如需使用电源,需自备电源插排,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

  4.各代表队除参赛学生外成员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参赛学生的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赛承担。呼和浩特市区参赛选手不安排住宿。

  5.困难参赛学生可申请交通费补助,各盟市代表队核实后统一向自治区科协科创中心提交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强,电话:0471-6961424,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805室。


关于组织参加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pdf

附件:1.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活动日程.doc

2.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参赛选手名单.doc

3.第38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报名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