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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内蒙古园区(企业)科协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9 10:27    点击量:149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各园区(企业)科协,各商协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科技创新干部队伍,为自治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增效,推动科技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内蒙古园区(企业)科协培训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二、时间、地点

  时间:6月12-15日(6月12日报到,15日离会)

  地点:呼和浩特市昭君大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9号)

  三、参加人员

  各盟市科协企业工作分管领导;

  各盟市科协相关部室负责人;

  园区(企业)科协负责人;

  各商协会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1.新时代园区(企业)科协工作如何做;

  2.园区(企业)科协系统资源如何用;

  3.区内外园区(企业)科协工作研讨交流,围绕如何推进园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园区(企业)科协作用等方面开展深度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为做好园区(企业)科协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4.观摩考察企业科技创新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盟市科协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推荐所属区域内工作突出的园区(企业)科协负责人参加,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推荐园区、企业科协不超过2家),确保园区(企业)科协培训有序开展。

  (二)认真负责,提升效果。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深刻理解此次培训的重要性,积极响应培训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将培训收获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三)增强联系,强化协同。请各盟市科协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对园区(企业)科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联系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紧密程度,把园区(企业)科协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科协、盟市科协和园区(企业)科协之间的组织协同和联动机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的名单,由各盟市科协负责汇总,以盟市为单位统一进行报送;于2024年6月5日前,将参会回执报送至zzqkczx@126.com。

  2.参训人员主要围绕园区(企业)科协工作现状分析、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对策建议等,准备一份研讨材料,字数不限,并以盟市为单位统一打包,于6月11日前报送至zzqkczx@126.com。

  3.参训人员食宿及培训费由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4.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建议自行乘地铁或其他方式前往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在新华广场站附近)。

  七、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师丽丽  0471-6939381  15247100013

  武  鹏  0471-6939381  13948311312

17号关于举办2024年内蒙古园区(企业)科协 培训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024年内蒙古园区(企业)科协培训回执.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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