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的通知》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已完成全区各盟市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经过材料审核与实地调研,现对符合建设资助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馈。书面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质疑内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科创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6936250
受理邮箱:zzqkczxqs@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