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科协、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助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按照重点工作安排,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内蒙古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助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为目标,开展科技助企行动,团结引领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对接企业科技需求和破解技术难题,通过强化园企科协组织赋能和创新培训交流活动,提高企业科技工作者、一线产业技术工人和全区科协系统干部的创新意识。到2025年底,科协系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有效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园企科协组织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健全“科技工作者之家”工作机制,走进园区和企业开展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积极引导园企科协了解科协组织,推动完善园企科协内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其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对接各类技术和人才资源、交流合作等提供支撑,形成以园企科协为纽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
(二)强化企业科协赋能,激发创新服务活力。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充分发挥园企科协组织作用,着力搭建协同创新、科学普及、产学研合作交流、建言献策平台,积极开展企业需求征集、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创新方法人才培养与竞赛、科技成果推介与对接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科协组织活力,帮助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推动企业创新服务工作再上台阶。
(三)汇聚人才智力,激发创新思维。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工作者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能动作用,强化园企科协与学会、领军企业共建“产业大脑”,与“智慧科协”连接共享,推动创新创业创造融会贯通。开展创新方法、知识产权、创新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培养3000名以上创新型技术人才;推动科技专家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组织企业科技人员参加区内外创新合作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用足创新工具。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盟市科协、旗(县、区)科协
各园区科协、企业科协
四、活动内容
(一)专题讲座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科技创新发展、企业发展相关理论;
2.我国产业发展形势及企业创新的宏观环境和突破路径;
3.创新方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4.科技政策宣讲,包括自治区惠企科技政策包解读、高质量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科技项目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和理论等;
5.“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平台运用;
6.新质生产力专题,包括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
7.其他企业需求内容。
(二)互动交流
1.园企科协工作经验交流与研讨;
2.现场解读答疑,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见效;
3.通过科企咖啡厅等特色活动开展科技成果对接。
(三)考察调研
1.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需求挖掘分析,推动精准对接;
2.科协联系服务园企科技工作者体制机制;
3.各盟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政策实施情况。
五、活动安排
(一)各盟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活动对象:
(1)各盟市科协系统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2)已建园企科协负责人;
(3)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央企、国企、民营企业500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微企业科研管理人员、科技工程师、一线产业工人等科技工作者。
(注:后两类对象要占到活动总人数的80%以上,尤其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2.时间(时长):3-11月(1-2天)
3.地点:各盟市
(二)对外交流活动
1.活动对象: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科协和园区科协、民营企业科协、国有企业科协代表
2.时间(时长):8-11月(每期3天)
3.地点:按照中国科协举办全国园区科协、民营企业科协、国有企业科协负责人提能行动主题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盟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要抓好统筹资源,联合当地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运用好“科创中国”内蒙古协同创新总部平台、创新方法大赛、中国科协企业科协资源清单、园企科协办事大厅等平台资源,科学有序地开展活动,更好推进整体工作。
(二)增强活动效果。结合当地实际,结合园区、企业在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内容以“政治引领+业务培训+调研+需求对接”有机结合,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企业参与感和获得感。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活动评估,将活动成效纳入园企科协组织评价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作用,深入诠释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广泛宣传各园区企业创新文化建设、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注重典型宣传、信息报送,引导园区企业科技工作者争先创优、奋发进取,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扩大活动辐射范围。
(四)其他要求。举办活动前10日内,填写《2025年度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内蒙古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活动期间,由内蒙古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协调邀请并带领专家团队前往活动地点,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活动不向园区、企业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活动期间专家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承担。各盟市组织单位负责场地及活动期间其他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丽丽 武 鹏
电 话:0471-6939381 15247100013 13948311312
邮 箱:zzqkczx@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