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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2 16:54   点击量:464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校内外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服务青少年个性化科技学习需求,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组织开展2024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根据各盟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资助工作表现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学校或公益场馆建设完善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二、资助形式和要求

  2024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采取经费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方式对10个的拟建工作室进行资助。每个工作室资助经费4万元,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自治区两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学习交流活动。

  资助经费要全部用于工作室内容建设,采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所需的活动器材、活动资源包、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等,做到专款专用。

  三、申请条件

  (一)运行管理。拟建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服从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开展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科技创新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二)场地设施。拥有一处独立使用且便于向青少年开放,面积不少于80平米的固定场地,配备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技教育活动的基本设施。

  (三)队伍建设。配备1名具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组织策划经验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不少于2名专(兼)职科技教师,负责工作室管理及运行。管理人员和科技教师具备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的,予以优先考虑。

  (四)资源保障。拟建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有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盟市科协、拟建工作室有配套经费、资源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

  四、组织实施

  (一)单位申请。拟建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填写《工作室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地盟市科协进行审核。

  (二)盟市推荐。盟市科协负责核实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根据本地区实际向自治区科创中心择优推荐1-2家拟建工作室。请各盟市科协于9月11前日将申报材料的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zzqkczx@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2024年度工作室申请”。

  (三)自治区评审与经费拨付。自治区科创中心于10月前完成申请材料的评审工作,对拟资助工作室名单进行公示,11月前拨付项目经费。

  (四)联合验收。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须于2025年2月前完成工作室内容建设,投入使用。2025年11月前,自治区科创中心将联合有关盟市科协共同对工作室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盟市科协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校或公益场馆,特别是缺乏活动资源和运维经费的“科技教育乡村行”活动服务学校、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参与申请,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 

  (二)严控质量、确保公平。各盟市科协要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遴选专业水平高、科普经验丰富的拟建工作室,保证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三)打造品牌、提升影响。各盟市科协要加强宣传工作,多渠道推广“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活动品牌,大力宣传依托工作室开展的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好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申请表.doc

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赵岑,0471-6936250,邮箱:zzqkc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