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聚焦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和教育强国战略目标,发挥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培育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生力军方面的重要作用,内蒙古科协、教育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团委、妇联决定共同举办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面向适龄青少年群体,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和批判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塑造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以赛促训、以赛代练、以赛会友,发现和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造有组织成体系开展青少年科研训练、托举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平台。
二、大赛主题
勇担时代使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大赛内容
大赛设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和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展评。
四、组织实施
大赛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5年4月为盟市赛事组织阶段。各盟市科协参考自治区大赛实施办法和规则组织盟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按申报名额和规定时间审核推荐项目参加自治区赛事。
第二阶段:2025年5月为自治区赛事初评阶段。按照竞赛实施办法和规则组织比赛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各类竞赛申报名额详见附件,竞赛规则、申报材料要求、参赛作品申报书模板和盟市大赛组织单位申报材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网站查阅(网址:http://nmgkczx.org.cn)。
第三阶段:2025年6月为自治区赛事决赛阶段。大赛组委会根据自治区大赛决赛评审结果,按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定名额择优推荐适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获奖选手(按2025年7月1日为计算时点,为年满15周岁、未满17周岁)参加第39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办赛主体责任,加强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大赛实施办法和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好竞赛作品申报、审查、评审和表彰奖励工作,确保盟市赛事公平公正。
2.参考自治区大赛实施办法要求,做好推荐参赛代表和作品的审核把关,择优选拔推荐盟市赛事一等奖项目参加自治区大赛。
3.加强竞赛活动宣传,广泛发动和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规范开展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旗县区科协、中小学校开展基层赛事,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和培养广大青少年学习科学的兴趣,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强,0471-6961424,邮箱:zzqkczxqs@126.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办公楼805房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内蒙古科协 教育厅 科技厅 生态环境厅 团委 妇联关于举办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