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推选命名工作的通知》(内科创发〔2022〕20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团评分,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评审工作。现对入选基地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馈。书面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质疑内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科协科创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6961424,受理邮箱:zzqkczx@126.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