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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09-14   点击量:1096

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进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各盟市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计划开展2023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根据各盟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优先资助工作表现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学校或公益场馆建设一批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为“科创筑梦”助力“双减”科普行动、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学普及提供科普资源和阵地支撑。

  二、资助形式

  采取经费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方式进行资助。

  (一)经费资助

  对通过评审的拟建工作室,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二)师资队伍建设资助

  组织通过评审的拟建工作室管理人员和科技教师开展内容形式多样、以实践为导向的学习交流活动,提升组织开展工作室活动和管理工作水平。

  三、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标准

  计划资助工作室10个,每个工作室资助经费5万元,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自治区两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学习交流活动。资助经费要全部用于工作室内容建设,采购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技教育活动所需的活动器材、活动资源包、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等,做到专款专用。

  (二)申请条件

  1.拟建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服从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参加各级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竞赛等活动。

  2.拥有一处独立使用且便于向青少年开放,面积不少于80平米的固定场地,配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竞赛等活动的基本设施,有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3.配备1名具有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竞赛等活动组织策划经验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不少于2名专(兼)职科技教师,负责工作室管理及运行。管理人员和科技教师具备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的,予以优先考虑。

  4.能按自治区科创中心和盟市科协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竞赛等活动,辐射带动作用强。

  5.盟市科协、拟建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有配套经费、资源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

  四、组织实施

  (一)单位申报

  由拟建工作室的管理和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新建工作室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地盟市科协进行初审。

  (二)盟市审核推荐

  盟市科协负责核实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根据本地区实际向自治区科创中心择优推荐1-2家拟建工作室。请各盟市科协于9月28前日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zzqkczx@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2023年度工作室申请”。

  (三)自治区评审

  自治区科创中心将于10月底前完成各盟市科协推荐工作室的评审工作,并对拟资助工作室名单进行公示。

  (四)资助经费及验收

  自治区科创中心将于11月拨付项目经费,项目单位按申请进度推进工作。项目单位务于2024年2月前完成工作室内容建设,并投入使用。2024年11月前,自治区科创中心将联合有关盟市科协共同对工作室进行验收,项目单位按验收要求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盟市科协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校或公益场馆,特别是缺乏活动资源和运维经费的“科技教育乡村行”活动服务学校、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科创筑梦”试点单位和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参与申请,进一步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 

  (二)严控质量、确保公平。各盟市科协要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遴选推荐专业水平高、科普经验丰富的拟建工作室参加自治区评审,保证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三)打造品牌、提升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多渠道推广“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活动品牌,大力宣传依托工作室开展的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好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资助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申请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赵岑、王玮 0471-6936250)